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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探视权会被中止吗?因对方再婚中止探视权

来源:再婚作者:错芳芳 时间:2021-09-21 07:07:31浏览80次

离婚后,无监护权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父亲或母亲再婚后探视权会被中止吗?今天,五六懂法网边肖将带你去了解一下。让我们来看看边肖为你收集的相关信息。

第一,再婚不会中止探视权。

二、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

修改后的《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探望子女时,有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原因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利。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中止探视权的法律原因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可以中止。

1.来访者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生命的传染病,疾病可能通过一般接触传染给子女;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儿童实施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如对儿童实施暴力行为或拐卖儿童;

3.探视方有通过探视隐藏孩子的行为,使其脱离支持方的监护;

4.来访方对孩子的道德养成有不良影响,如来访方在孩子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不良习惯,或怂恿孩子犯罪。

人民法院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应当本着保护儿童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慎判断,不得随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探视权不等于终止,也不等于剥夺探视权。中止探视权只是暂时中止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探视者对子女的探视权应当恢复。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实践中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曾经犯罪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且没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2.遗弃、虐待、歧视或者其他未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教育,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健康的行为;

3、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嗜好,或有其他不良行为。

;4、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患有未治愈的传染病的;

5、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医学上认为不与人群接触的;

6.滥用探视权;

7.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理由应当中止探视权的。

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孩子的权利。离婚后的父母应正确认识探望权的立法本意,多为子女考虑,正确处理探望权问题。即使父母再婚,他们仍然享有探望前子女的权利。父母可以共同努力,让孩子拥有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更多信息,请关注五六懂法律师将在线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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