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上海小产假工资怎么算,上海休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来源:产假作者:初沛白 时间:2021-07-03 20:51:48浏览119次

上海婚假、产假的工资如何算?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产前假、哺乳假期限中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本市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支付的解释口径》,上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除此之外,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限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即婚假、丧假、探亲假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并不顺延。婚假、丧假、探亲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假期天数。

2、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病假日工资的计算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原则如下:(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具体计算公式为: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三、产前假、哺乳假工资怎么算?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0年修正),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一、病假工资怎么算?1、病假期限根据《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沪府发〔2002〕16号),上海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可享有一定程度的医疗期(即病假),其具体标准如下:(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2)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3)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内部规章...

(3)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且长于上述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约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即在计算连续医疗期的时候,不把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剔除。

一、病假工资怎么算?1、病假期限根据《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沪府发〔2002〕16号),上海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可享有一定程度的医疗期(即病假),其具体标准如下:(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上海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足到上海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2)职工病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3)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晚育假外,一般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并不顺延,即一般产假中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扣除。2、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计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和《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具体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如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五、婚假、丧假、探亲假工资怎么算?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与上述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相同。

综上,上海市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病假工资系数×病假工资天数需要注意的,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和《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沪劳保保发(2000)14号),按该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病假工资有以下限制:(1)病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对于如何计算原工资收入的周期并无明确规定,即原工资是以请假前一个月工资计算还是以请假前十二个月工资平均计算,但参考产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以请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较为合理,产假前、哺乳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女职工请假前十二月平均工资÷30天×产前假、哺乳假天数×80%四、事假工资怎么扣?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的日工资计算,按该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3、病假工资系数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上海市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按以下系数计算:连续休假期限连续工龄期限病假工资系数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不满2年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及以上100%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不满1年40%满1年不满3年50%满3年及以上60%4、病假工资天数如病假期限内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在计算病假工资时,应当在病假期限中将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天数剔除。

这个如果是问法律的话,你最好去政府部门的网站去找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了,问题是你是干什么的,或者说你将来进的公司是干什么的,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公司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不要以为“被自愿”是白说的。

根据该办法,事假当月工资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事假天数需要特别注意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的规定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以及月计薪天数主要是为了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而不能用于事假工资的计算。

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海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3、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计算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未参加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怎么算?1、产假期限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4)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病假日工资的计算,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包括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

产假怎么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是98天,工资正常发

一般是90天左右了,产假工资是发基本工资的。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父母双方系独生子女的(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不知道哦。。。。。。。。。。。。。。。。。。

5。4。1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5。4。2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5。4。2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个月,工资是生育保险给的,不少一分

5。4。1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这个不是很清楚了最好是咨询一下公司好点的

上海婚假、产假的工资如何算?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