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4 19:50:02浏览63次
有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无法识别自己的行为。前两种情况的精神病人可以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精神病人在理性情绪或意志意识方面都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在正常的生产生活中,他们必须缺乏正常的认识事物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能依法独立实施合法的民事行为。如痴呆、偏执型精神病人、轻度或重度精神分裂症等。
分析精神病人不同情况的重要性体现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法院在依法分割离婚财产时,或者如果精神病人作为离婚一方生活有困难,以及作为特殊一方的精神病人在离婚后能否得到另一方的照顾和照顾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援助。为了正确处理此类纠纷,法院依法审查和确认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关键。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程度,他们可以分为: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大多数人都不能照顾好自己。还有大约三种情况下的自我护理能力。对于这些不同的情况,法官必须对个案进行细致、准确的划分,以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各种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使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方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法律情况。据此,另一方应依法提供一次性经济援助或特殊护理。因此,在离婚纠纷的诉讼活动和财产分割中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审判实践,从程序和实质待遇四个方面,对精神病人享有的相关合法权益做了如下具体阐述。
一、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认定标准及其认定
原因在于,对于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的病人,应当按照民法的原则,采用个案审查确认制度。一些精神病人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在意识反映能力上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法律上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完全不能识别自己的行为。一些精神病人符合限制民事行为人的特征:他们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和对更复杂的事物或更重要的行为进行决策和反思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也不能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标准的理论把握:
这取决于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适合他们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以及他们对行为的认知程度。完全不可识别和完全不可识别是有区别的,应该正确理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精神病人不具备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并且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他可以被认定为完全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更复杂的事情或更重要的行为,那些缺乏判断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无法预见其行为后果的人,可以被认定为行为能力有限、无法完全识别其行为的人。精华阅读:,丈夫嫖娼惹性病其妻被染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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