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4 20:35:02浏览58次
申请的公租房离婚后还能住吗
可以活下去。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有房屋的使用或者租赁有争议,不能自行达成协议,或者经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由于公租房是公房,承租人没有房屋的产权,法院将只决定哪一方将继续使用房屋,不涉及房屋的产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可以出租:
1.婚前一方出租的公房,且婚姻持续5年以上;
(2)离婚时,一方婚前租用本单位房屋,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
3、一方的婚前贷款投资建设公房出租权,已婚夫妇偿还贷款;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有住房租赁权;
(五)婚前一方出租的公房,婚后因出租房屋被拆除而取得房屋租赁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共同投资建设或共同购买一套住房;
7、一方将承租给本单位的房屋,退还给本单位或另一方的单位,另一方的单位交换房屋;
8.双方婚前租房,婚后换房;
然而,如果夫妻离婚后继续生活在一起,纠纷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因此,法院在分割公共租赁住房时,一般会将出租权转让给一方。
同样,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不属于夫妻,所以当法院判决时,它分割了租赁权。一般来说,法院在划分公共租赁住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照顾好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好女人。
3.照顾残疾人或生活有困难的人;
4.照顾好无辜的一方。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权被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法院仍将房屋租赁权判给双方,并在判决中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各自使用的房间大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离婚后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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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离婚后两人不可能继续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分配需要双方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