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1 15:45:02浏览148次
丈夫和妻子吵架后,妻子朱生气了,点燃了房子里的衣服后放火烧房子。丈夫徐在法庭上忍无可忍的提起离婚诉讼。几天前,江西省潜山县法院就此特殊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被离婚。法院还支持朱的请求抚养,考虑到被告朱接受了绝育手术。
原告徐与被告朱于1991年8月25日经介绍登记结婚。她于1993年生了一个女儿,1997年生了一个儿子。
2007年3月4日,原被告朱某在家中纵火焚烧衣物,意图纵火焚烧房屋。这对夫妇的关系也被大火彻底摧毁了。
法院认为,婚前原被告之间缺乏理解和缺乏情感基础是婚姻生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原被告经常吵架,夫妻关系不和谐。虽然调解是由有关部门进行的,但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改善。被告纵火焚烧房屋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关系。勉强维持婚姻只会给夫妻带来更大的痛苦。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所以上述判决是依法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