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6 20:55:01浏览129次
哪个法院应该起诉离婚
我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具体情况如下:
(一)正常情况下,根据“原告为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到被起诉期间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3)、被劳动教养的被告;
、被告被监禁。
(五)配偶为军人(非军人)且本人不是军人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均未定居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