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15:03浏览86次
定城区朱峰镇的一名妇女在同意离婚前,要求丈夫支付5万元“空床”。近日,该案由定城区法院西洞庭庭庭调解,双方**终达成离婚协议。
和肖女士在1988年下半年建立了恋爱关系。在相识几个月后,他们于1988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
法院认为,原告刘与被告肖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原告刘要求与被告肖离婚的请求得到支持。被告要求原告赔偿5万元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通过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被告肖女士**终放弃了索要“空床费”的要求,与达成了解除夫妻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