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08:24:01浏览91次
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出尔反尔,并请求变更或解除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经审理,在订立《分割财产协议》过程中没有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请求。那么,如何认定协议离婚中的欺诈、胁迫行为呢?下面,五六懂法网为你介绍几个典型情况。
一、遭到殴打、受到威胁与恐吓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受胁迫签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手段违背对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
二、发现子女为非亲生子女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一些法院认为,这构成了重大误解,他们对自己是否有儿子的理解足以使双方在分割分享财产时达成不同甚至相反的协议。一些法院甚至认为,妇女没有告诉男子关于自己儿子的真相,这构成了欺诈。
但是,女方一定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应该撤销。
三、与对方约定复婚而签定离婚协议,后对方拒绝复婚的,可以起诉撤销其中的财产分割协议
双方同意分居并在再婚前冷静一段时间,出于对再婚承诺的信任,他们签署了一份关于分割财产的协议,但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再婚承诺,他们可以起诉法院撤销明显不公平的分割财产协议。
四、为假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不允许撤销
假离婚,离婚是真的,离婚协议是真的,所以不要太幸运,假离婚可以讨债等等。而假离婚甚至会让你失去才华。
五、不履行离婚协议、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撤销离婚协议的理由
法院支持将离婚时不在分割的财产交给分割的请求。但是,只要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离婚协议就对离婚协议中已归分割的财产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能再要求分割。隐瞒财产的行为不属于欺诈。
综上所述,请求解除离婚协议的基本原则是欺诈胁迫,即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比如威胁强行签字,骗男方孩子做自己的儿子,骗对方再婚等等。甚至假离婚的离婚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也不能撤销。
(责任人: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