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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离婚到民政局需要拿什么

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09:14:02浏览138次

协议离婚可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夫妻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其中包含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必须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相同,双方或一方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

受理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a)一审

核对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

(2)验收

1.双方自愿离婚,并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官是监誓员。协议一份给夫妻双方,一份在婚姻登记处备案。

(3)考试

婚姻登记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文件、离婚登记声明、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四)登记(证明)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表明“双方离婚的,该证明无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应当返还当事人。填写《离婚证》,向双方出具离婚证,并向双方宣布: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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