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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法院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10:12:01浏览105次

十年前,一个精神病患者和妻子签订了离婚协议。十年后,他哥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南汇法院审结精神病人家属申请确认离婚协议无效一案,判决确认被申请人赵自1995年6月起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精神病人同意离婚,10年后撤销。

10年前离婚登记

1995年6月,被申请人赵与妻子刘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就子女抚养及共同财产达成协议,同意刘拥有1991年新建的两套住房,赵拥有旧宅基地。1996年1月,经双方协商,当地民政部门准予离婚登记。

10年后请求审查

2004年11月,被申请人赵的兄弟提起诉讼,审查赵与刘签订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时无民事行为能力。赵与妻子刘10年前的离婚登记有效吗?关键是要搞清楚赵当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此,庭审中,本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赵进行了鉴定。

采信鉴定作定论

经鉴定,认定赵患有精神分裂症。精神异常发生在1995年左右,受精神病理症状影响,他缺乏识别离婚性质和后果的实质性能力。1995年6月签订离婚协议,1996年1月登记离婚,确认赵无民事行为能力。据此,本院依法判决被告赵自1995年6月起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官点评

《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形式要件和必备要件,同时明确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登记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除了形式和实质要求外,还应当审查离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一旦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准予离婚登记的行政行为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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