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10:42:02浏览70次
自愿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
本文介绍了自愿离婚登记的程序。自愿离婚叫协议离婚,那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男女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登记离婚。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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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具体程序
我国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登记离婚。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
离婚登记机关是农村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应按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在受理离婚申请时,应向当事人明确《婚姻法》中的离婚规定。双方应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员工必须在审核过程中确定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如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并告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真的是自愿的。包括是否是由于偶尔的争执、一时的愤怒,一方或第三方是否欺骗或胁迫另一方,取得表面同意;双方是否为了规避法律或政策而虚假离婚等。
(3)孩子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包括孩子是哪一方抚养的;赡养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支付方式是否恰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包括配偶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否合理;双方是否存在个人财产纠纷;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共同财产不足的;那么以后怎么还清。
(五)一方确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双方是否就经济资助达成协议,支付方式是否适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的最后一步。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发现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情况下,才能出具《离婚证》并追回《结婚证》作为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发现离婚不是自愿的,或者子女与财产发生纠纷,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拒绝离婚登记,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