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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离婚协议管用吗,已经签了离婚协议

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13:48:03浏览110次

结婚前一天签了离婚协议,孩子一出生就同意离婚。昨天,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宣布这份荒唐的离婚协议无效,原告王锦(化名)的离婚上诉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认识三个月后我怀孕了

2009年2月,经他人介绍,39岁的王锦和40岁的陈莉(化名)相识。两个人都是剩男剩女。他们共同的兴趣使他们走得更近,很快他们坠入爱河并生活在一起。

那年5月,陈力意外怀孕。本来以为生孩子会拉近两人的关系,但是陈丽没想到的是,王锦认为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程度,陈丽是故意怀孕,想逼她结婚。对于王锦的说法,陈力很生气。她认为两人感情稳定,怀孕纯属意外。

结婚前离婚

事后两人经常发生争执,矛盾加深。为了防止孩子变成私生子,王锦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婚前签署离婚协议。2009年7月22日,王锦与陈力签订协议:同意在本周内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孩子满酒后一周内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男方等。 第二天,他们去民政局结婚。

离婚协议不能附期限

去年2月19日,孩子安全到达。孩子满月后,王锦“履行了合同”并申请离婚。但是,鉴于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孕期、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他未能如愿。

今年3月7日,孩子一岁后不久,王锦迫不及待地向石峰区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陈丽在法庭上坚称她与王锦的关系没有完全破裂,她坚决拒绝离婚。法院认为,王锦与陈力2009年签订的离婚协议对离婚民事行为附加了期限,该期限无效,不能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判断夫妻是否应该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破裂。婚后夫妻关系一般。王锦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因此法院最终裁定不允许他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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