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14:46:02浏览127次
离婚协议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儿童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案(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可以为其书写)。
4.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财产所有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5.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出具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配偶;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