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16:34:02浏览138次
法律建议:
和老公离婚的时候,我们在电话里口头约定女儿一起抚养,协议是他起草的。但是他给我看协议,就变成了女儿的抚养权归他,抚养费一人一半,和口头协议的初衷不一样。我不同意,想把女儿的抚养权还给大家,轮流抚养,他不同意,态度还是很不好。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我和他条件一样。大家收入一样,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产。他是出租车司机;我在一家国企工作,服务十几年。本人是正式员工,岗位属于中级技师。我是大专生,他是初中生。女儿今年3岁。我通常一个月要上三班,休息15天左右。希望女儿在我休息的时候被我带走,婆婆在我上班的时候带走我;请问我为了女儿的抚养权赢了多少次?
律师回复:
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留一份复印件给民政局;如果不同意对方的离婚条件,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法院更有可能判给你抚养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