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21:44:01浏览79次
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后座要交17万多乘客。“摩托车男”算了算时间,在法院判决前与妻子离婚。所有的钱都给了他的妻子,她把钱给了他的父亲。“你看,我们没有房,没有钱,没有钱可赔。”经重庆江津区法院执行局调查,认定该对夫妻是在逃避执行赔偿。最近夫妻俩看法院要严肃处理,就答应分期赔钱。
2010年2月10日,住在江津的马春花骑着张福林驾驶的摩托车从离石镇来到沙坑。在路上,张福林开车离开公路,撞上了公路外的土墙,打伤了马春花。经鉴定,伤残等级为7级。
撞人不愿赔钱 夫妻两人竟然先协议离婚
张福林不想赔钱,所以马春花不得不向江津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张福林赔偿马春花17.96万元,其妻子李晓娟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张福林和他的妻子没有赔钱,所以马春花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张福林和李晓娟在事故发生后同意离婚,协议约定房屋等财产全部归李晓娟所有。几天后,李晓娟免费将财产交给了父亲,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没有以张福林和李晓娟的名义执行死刑的财产,对受伤者的赔偿不能执行。
根据行政法官的调查,张福林夫妇的这一系列行动发生在法院判决前三个月。他们认为,夫妇俩先是离婚,然后为了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而送给他们礼物,意图是逃避债务。
执行法官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故意转移资产,逃避执行,法院可以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罪行。而且,不代表被判刑就不赔偿。即使坐牢也要赔偿,还要付利息。
迫不得已,两个人惊慌失措。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张福林答应去法院与伤者谈判。
在协调之初,马春花要求立即全额支付赔偿金,而张福林仍以缺钱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互不让步。
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真相,并解释了法律规定及其后果。一方面向遗嘱执行人说明遗嘱执行人的经济情况,认为遗嘱执行人应先支付部分治疗赔偿金,避免病情恶化;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重申,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
执行法官还与双方的亲友合作。八个多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最近,张福林向法庭承诺,他将分阶段赔偿马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