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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不想离婚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谷梁佳 时间:2022-01-12 11:06:35浏览96次

如果被起诉离婚,但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想要离婚的愈来愈多,

但同时不想离婚的人也不少,

双方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离婚

作为不想离婚的那一方,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应该先审视自己

不想离婚的原因:

是因为对双方的生活抱有希望,不想分开?

还是为了孩子、面子或者其他物质方面的原因?

抑或仅仅是为了不能放过对方?

我们就要

判断这段婚姻是否还有挽救的机会?

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情况一:这段婚姻还是可以挽救的

这种情况最好双方都能找个时间

好好地在一起谈谈心,好好分析你们之间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

具体的沟通方式应该是就着一件具体的事情来阐述这件事给自己的主观感受,阐述过程中不要对对方提出批评与指责。

就像心理咨询师武志红所说的“

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对方是怎么感受的。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接着可以

根据你们沟通的结果和内容进行约定

,哪些事情是你们之间的禁忌和底线,双方都应该注意避让,万一发生了争执,可以选择搁置争议,求同存异。

这部分就可以参考之前写的那篇“如何消除婚姻中的负能量?”,看看有没有中招的地方,相对应的措施也可以试一试哦。

?情况二:这段婚姻无法挽救

如果你的伴侣坚持想离婚

,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无法被修复了,此时

若还是不想离婚

,这样的挣扎只是无谓又痛苦的。此时建议你收拾好心情,让自己摆脱这段失败的婚姻。

当然除了不得不承受离婚的痛苦,最重要的是应该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利益,这个时候,

建议找一位专业律师来保护你的个人利益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都能更好地帮你定制离婚方案和指南,系统地帮你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其实找我咨询中不想离婚的原因——

为了孩子

,占了很大部分,在她们看来,一旦离婚,孩子就无法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

但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婚的确是件坏事,但并不是最糟糕的,

最糟糕的是生活在一个阴郁无爱的家庭里

。与离婚相比,每天看着父母冷漠相待对他们来说才是最痛苦的事情,这会在他们的心里留下最深的伤疤。

所以,这个时候

希望你可以冷静考虑一下,“为了孩子”真的能带来他们想要的东西吗?

我们只能说不一定。

大多数时候,父母认为他们的坚持是一种帮助,但实际上,这也可能是一种阻碍。看似给了孩子们所有的保护,但实际上给了他们很大的压力。

其一,观念里对婚姻的忠诚,觉得人这一辈子只能结一次婚,离婚是件丢人的事。

其二,是对于离婚后生活的恐惧——没有经济来源怎么办?没人陪没人爱怎么办?重新嫁人也不幸福怎么办?

不管是因为面子还是其他方面的问题,这些东西实质上都不能维持一段已经破裂的婚姻,与其花心思花时间花力气在不幸福的婚姻里挣扎,还不如体面离婚,为自己勇敢地争取更多的权益,

开展自己的新生活,去干点自己想干的事

总之,如果你被起诉离婚,但又不想离婚,可以试着挽回这段感情。但如果对方显然不想继续下去,那就找一位好律师,把双方的财产分割清楚,然后挥手,好好地去过自己的未来生活。

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来源:遇事找法

离婚可能不会是双方的意愿。那么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时候,法院是否可以判决离婚呢?按照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并且态度十分坚决的话,法院在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这也需要看当事人出示的证据,如果证据里面有法定的离婚条件,也是可以离婚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例如:一方不愿意离婚,就可以走诉讼离婚的途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拒绝离婚甚至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在此情况下是绝不会撤诉的。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踪多年的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又怎么能听从法官的建议回去和配偶和好呢?原告方坚持离婚,被告起诉离婚不出庭缺席判决可以吗?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作者认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由此可见,对于被告起诉离婚不出庭的离婚案件,法院是完全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是指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夫妻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经合法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当如何传唤被告才能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虽然,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法律适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鉴于这样的司法现状,杨欣律师告诫大家,如果起诉离婚时配偶有可能不出庭应诉,此时当事人有必要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协助,毕竟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比一般案件复杂多了。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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