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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贴封条的东西被卖了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韵保芷 时间:2022-01-12 12:28:35浏览133次

法院查封后被撕封条,以及撕毁公告,进入查封的场所,如何处分

当事人来所咨询,与房屋出售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但在要求出售人办理房屋过户,支付剩余款项时,发现涉案房屋已经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当然人无法联系到房屋出售人,协商退还首付款事项,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出售人采取限高和失信,因为房屋还在出售人名下,涉案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在小区张贴执行公告,在涉案房屋门上贴上封条。出售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当事人因此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在此过程中,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在当事人去往涉案房屋处查看时,发现涉案房屋门口的封条已经被撕毁不见了,房屋内已经住进去了人,现在当事人很担心,因为房屋里住进了人,是否会影响评估、拍卖的进行,如果拍卖意向人查看时,看到房屋里有人,会不会就不参与拍卖,不能处置房屋,执行款就要不回来了呢。

首先,法院和行政机关都有权利张贴封条,本文只针对法院张贴的公告。随着科技的进步,封条的形式也与时俱进,不像以前,只是张贴两张加盖公章的纸张,现在已经进行了改变,不但进不去涉案房屋,对于撕毁、破坏的行为还能及时报警,及时发现擅自闯入者,由执行法院采取措施。

其次,任何人都要尊重法院的生效判决,撕毁法院的公告和封条,就是目无法纪,对法院权威的挑战,尤其是在没有得到法院的许可下,竟然进入查封的房屋,长时间生活居住,更是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最后,撕毁法院公告和封条的行为是如何处罚呢,该种行为属于妨害司法行为,不需要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案外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中止执行程序,但不能做出妨害司法的行为。因此,给当事人答复,可向执行法官反映这个问题,并提交书面材料,对案外人擅自进入查封房屋的行为进行惩戒,如果执行法官不采取措施,以致影响到后续的评估、拍卖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不作为的行为进行督促。案外人经过通知后仍未纠正,可要求执行法院将该案移送给公安机关调查,以妨害司法罪追究案外的刑事责任。

收到法院传票,说卖的产品侵权,告上法庭,产品都是淘宝转卖的,有记录,是才卖了200元不到,怎么处理。

你好呀。

如果你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是不知道你这个产品是侵权的情况)

你可以:

1、首先证明自己不知情,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证明这是合法的来源,以及这价格的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

3、保存好进货的证据

4、无论怎样,就具体问题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尽快解决,或尽量降低损失。

以上是嘉权知识产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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