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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翠秀兰 时间:2022-02-04 09:30:13浏览137次

2020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对适龄女性职工而言,生育期间的工作受影响是他们担心的事情之一,但是有了生育保险的保障则可以放心休产假。近期也是有很多女性朋友咨询2020产假规定有多少天?本文就带你了解一下相关问题。

产假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由于各地关于产假规定不同,这里只给大家简单介绍,具体大家可以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

2020年关于我国产假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前假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还会包括难产、多胞胎等。

关于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产假标准: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例如:四川省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重庆: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北京、上海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是98天、128天还是158天工资怎么发速查

对于职场女性,怀孕生娃尤其不容易。因此,国家规定:

女职工怀孕后期和分娩之后,应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

但关于产假待遇,职场妈妈们各有说法:

产假到底放几天?98天、128天还是158天?因为医保是属地化管理,保叔这里均以福建省为例,快一起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福建省的职场妈妈,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均可享受

最低158天

最高180天

的产假。

产假天数是

按照自然日计算

的,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

不顺延

128天是福建省单胎顺产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省确定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单胎顺产

由原来的98天延长至128天

根据以上规定,女职工

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不仅和顺产、剖腹产有关,还和是否生育多胞胎有关。

正常享受158-180天产假待遇的前提是「符合计生条例生育」。如果不符合计生条例生育的,

单胎顺产只能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98天产假

违反计生政策生娃的女职工

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工资也要

由单位决定是否发放

有打算要宝宝、或辞职养胎的准妈妈,医保千万不要轻易断缴,保证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才能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哦!

大家好,我是保叔,如果还有疑问,私信保叔。欢迎点赞!

新劳动法中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女性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也担负着哺育下一代的“伟大使命”。正如毛泽东所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如今的女性也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逐渐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角色,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哺育后代也是妇女的重要天职,新劳动法对怀孕的女性提供很大的保护和帮助。

新劳动法中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按照最新劳动法规定,产假从原来的90天调整为98天,按照特殊情况可以增加产假天数。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这是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1、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2、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3、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增加30天;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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