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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两个月还没有立案?报案两个月还没有立案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琦梅雪 时间:2022-04-09 11:01:33浏览128次

法院不给立案你可以这样做

法院不给立案?你可以这样做!

方式一: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察申请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

(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

(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察纠正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的不正之风;

(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据此,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督请求,由监察部门协调处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方式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监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监督立案请求,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式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检察建议

《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以外违反法律规定情形,不适用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根据该规定,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恳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方式四: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该规定,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申请,恳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督促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依法立案。

当法院迟迟不立案,怎么办

作为一名经常和法院打交道的律师,遇到法院不按法律规定立案的时候,建议不要轻易投诉。因为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和法院打一两次交道,但是律师要一辈子和法院打无数次交道。一次投诉,会让律师以后的工作很难开展。所以,最有用的方式,是避开雷区,习惯挑管辖问题的法院,尽量绕着走。

投诉并不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反而是个麻烦制造机。

第一,首先是时效问题,最高院大法官信箱(@大法官)都是非常有用的投诉渠道(不知道的赶紧收藏),但是个人的体验是,投诉后往往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反馈到被投诉法院。既然当事人已经急吼吼地等不及要投诉或者催促律师投诉了,那么必然他是等不了这一个月的处理时间。

第二,投诉有效,立案成功。投诉对法院考核有很大影响,这个案子在后续诉讼过程中,会不会遇到磕磕碰碰或者被人为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都不得而知。

第三,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投诉无效。

第四,投诉是单方面的,不能撤回,假设你投诉后,又撤诉了,那么你就要面临配合被投诉法院解决投诉的问题,至少要跑去法院一趟,写个情况说明,好让法院跟上级领导交差,消除不良影响。

有这个时间,律师不如多想想办法,换一个法院去立案。我有两个案件都是这样处理的。

1.第一个是继承纠纷。

这种纠纷,最常遇见的就是亲属持有死亡证明(注意,我说的是医学死亡证明原件,不是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很多部门,办理继承只认医学死亡证明,不认户籍注销证明),这给继承人带来很大的困扰。我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呢,是唯一继承人,但是其他亲属认为有利可图,占着死亡证明就是不给。

当事人只想要回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这个东西,你说它是物吗?它就是一张记载着被继承人死亡信息的纸,没有任何价值。非要说它是“特定物”,对当事人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勉强可以往返还原物纠纷上面靠一靠。

可是提起这个诉讼简直困难重重。首先,要证明死亡证明确实在被告手里。其次,就算胜诉,如何执行?被告当庭撕掉,或者说毁掉了,丢掉了,不见了,你是一点招都没有。最后,就算这个死亡证明尚存,你也胜诉了,也执行了,怎么执行呢?被执行人就是不给,你还能让执行法官去跟他抢吗?对方是那种怕拘留罚款的人吗?

一开始按当事人的要求(因为当事人只想要回一张死亡证明,其他都不愿涉及),提起返还原物纠纷,被告所在地法院也拿不准要不要立案,拖了很久。

权衡利弊之后,我建议当事人换个案由,不要去硬要死亡证明,在遗产所在地提起继承纠纷,直接继承遗产能绕开死亡证明,一步到位。

在另一个法院立案之后,经过一系列调查令调查取证,很快就调解结案,圆满结束了。

2.第二个是民间借贷纠纷

这个案子邮寄立案之后,法院迟迟无下文。倒也不是法院无作为,确实是因为当地受疫情管控影响,法院无法推进工作。

急当事人之所急,原先实在原告户籍地立案的,后来想了一个办法,跟原法院打了一声招呼,就在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了。

更换法院之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调解结案了。

没想到,第一个法院收案8个月后,提示我交费。当初跟立案庭已经说过,不需要立案了,他们也说做个登记,把案子抽出来,结果还是录入了。我跟立案庭沟通不交费了,按撤诉处理。保险起见,法院要求做个笔录,终于结束了。

并非所有案件都能通过以上方法解决。因为大部分的案件,事实清楚,案由和管辖确定无疑。

这种情况,遇上法院不立案,就只能依法救济了。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管辖法院、上级法院投诉,要求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然后上诉(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出,请示庭长后大多会立案)等等。具体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一个律师,执业过程中难免遇到立案难的问题,怎么圆满地解决,也是一门学问。

在起诉后多长时间能收到传票

在诉讼活动中,法院需要向被告送达传票,告知其按时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法院从收到起诉书到发出传票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个阶段就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起诉状通过了法院的审查并可以立案的话,被告在12天之内会收到你的起诉书副本。

传票可以通知被告人到法院自行领取或者由法院邮寄给被告人。

相关知识:

被起诉.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般在1个月左右会给原、被告发出开庭的传票。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根据上文对诉讼相关内容的介绍,想必大家对起诉后收到传票的时间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既然选择了诉讼的维权途径就应该知道自己案件能够得到审理的前提就是法官在查阅证据后认为有必要诉讼才会将传票发出要求当事人进入庭审程序的。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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