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热点作者:郏灵珊 时间:2022-04-10 02:01:34浏览192次
绝对干货,不赞不够意思
诉讼法基本常识
第一节基本知识
第二节民事案件的管辖
第三节民事诉讼基本程序
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起诉须知
二、应诉须知
三、民事反诉
四、民事上诉
一、起诉须知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明确的被告
,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就无人承认,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
,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具体,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什么具体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体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
所谓事实
,是指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以及被告侵权的事实或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事实。同时还包括证明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事实。
所谓理由
,就是原告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依据。如果原告提不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导致败诉。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零九
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民事起诉状内容
(一)
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
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起诉状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并由原告签名和盖章。此外,还应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
4、起诉状的格式内容
民事起诉状
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电话;单位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电话;单位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注:法律文书一律使用A4纸打印。
二、应诉须知
1、首先
,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
2、其次,
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3、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职务:电话:
因对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三、民事反诉
是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指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具有起诉的性质。反诉书就是为反诉而使用的法律文书。起草反诉书要注意的问题有:①反诉要以本诉为前提,针对本诉提出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目的旨在抵销本诉,而且只能在一审判决前作出;②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是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③反诉应当向本诉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反诉请求:(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应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书副本份
具状人:×××(签章)
年月日
四、民事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裁定为10日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上诉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第二节
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民事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按照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和经常居住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
公民的住所地
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发生经济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侵权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继承遗产而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什么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3条规定,下列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节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一、受理和审判
二、撤诉
三、缺席判决
一、受理和审判
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案件后,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依法发送起诉状、答辩状
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出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或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等。诉讼义务主要有: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
(3)依法组成合议庭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从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案件审结,都应当在合议庭所有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合议庭成员自始至终应对全案的审理负责,以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如果在受理、立案后就已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也可以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连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一并告知当事人
(4)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合议庭组成人员要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轮流阅卷。通过阅卷,找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明确下一步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和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内容,以便做好其他准备工作。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在民事案件中,进一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举不出证据而法院也收集不到证据的情况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
(5)依法追加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为当事人。
二、撤诉
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
三、缺席判决
(1)原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2)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准许而拒不到庭
(3)被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4)被告法定代理人不到庭
(5)离婚案件原告或被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
(6)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到庭
借钱的人或许有这样的困扰,对方赖账不还,又打不起官司怎么办?
那么,
打官司到底要花多少钱?诉讼成本到底有多高?今天一次讲清楚!
诉讼成本主要包括两项内容:诉讼费用&律师服务费用。
诉讼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不同类型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也各不相同!
一、财产案件。
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缴纳标准看起来比较复杂,
但人民法院接待窗口都有案件受理费计算器,直接输入标的额,便能计算出相应的受理费。
二、非财产案件。
非财产案
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
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包括申请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出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还有其他实际支出费用。
如果原告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呢?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如果原告败诉了,诉讼费用还需要交吗?
这种情况下,案件受理费减半。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另外,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其他上诉案件的受理费与一审相同。
当事人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出具案件受理费交纳通知书,原告或上诉人需要按期足额预交,如果未能按期足额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正当理由或申请司法救助的,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
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相信通过本文,心理已经大概知道打官司要花多少钱了,不过具体交纳标准还是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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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自网络
接着上文。
认真审视过自己的案子能不能起诉后,接下去咱要干嘛呢?
接下去啊,我要隆重邀请我的好朋友——二狗子登场,因为接下去的剧情离不开二狗子同学的卖力出演。
“喂,袍儿啊,我狗子,我最近老惨呐,我这恩格尔系数快要到100%的人,王二麻子居然还不还我钱,不还我钱也就算了,还把我拉黑,我可怎么办呀,要了老命咯。”
“起诉啊”
“起诉?!?起诉不是要钱的吗,我还哪有钱呐!”
“我刀呢?”
“别介,干嘛呢,有话好好说”
“谁和你说起诉要”花钱“了?”
“不用吗?”
“用是用,但不是绝对的啊”
“啥?”
老规矩,由于本书是严谨的法律科普读物,所以咱们得先上法条,然后我再来给你解释。
看完了吗?看完了我开始说了哦。
在前面都的法条中,你可以看到许多关于费用的称呼,什么案件受理费啦,申请费啥的。
这些费用合起来,就是广义上咱们认为的诉讼费了。
此时,二狗子突然乱入——还有“律师费”呢!
我压抑住想要揍二狗子的冲动,先来说第一个点。
法袍同学我虽然二,但好歹在法院也呆了5年了,碰到过可爱的事情也是蛮多哒。
有一次庭审的时候,一位作为被告的老大爷突然问法官,“法官,原告都有律师帮他说话,我怎么没有,你们法院不是最讲公平的吗?”
自认见多识广的我也一时语塞,这……
这个律师啊,是独立的法律从业者,和法院是没有任何从属关系的哦,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也就是打官司的一方,因此,大家交给律师的钱,通俗的说法就是律师费/代理费,和法院的诉讼费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哦,都是给律师个人哒。
而法官呢,是居于原/被告之中的居中裁判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而你交到法院的诉讼费,也并不是给某个具体的法官的,而是全部统一由法院立案庭收取的。
下面插播一张律师的形象照片,是的,就是张伟,我为了让你印象深刻!
下面再插播一张法官的形象照片。
下面再描绘一下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的位置
是不是瞬间明白了?
好了,解决完二狗子的乱入,咱们正式进入第二个问题。
1.案件受理费就是咱打官司需要交的钱,具体怎么交咱后面再说,不急的啊。
2.申请费呢,有很多,咱们用的上的,一般就是
申请保全
申请执行
的时候。什么?啥是保全和申请执行?咱这里写不下啦,要是不明白,咱这本书有专门的保全和执行的文章的,去那里看看,看个定义就行,看完再回来,不急的哦,我等你。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这些呢,你按字面意思理解就行,具体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咱们在开庭那一章节会详细讲哦,不影响你接下去看这篇文章。
通过这条法律规定,咱可以知道,在法院审理案件的各个程序阶段,是都有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情况的,至于什么是第一审,什么是第二审,什么是再审,这个说来话长,咱们后面满满说啊,我之所以在这里带上这个法条,一来是为了书内容的完整性,二来你辣么聪明,看过一次以后下次看见就会有印象了,这样理解起来就会更快。
看完了前面一节,是不是对诉讼费的概念大概有个数了?对嘛,肯定有了,那既然是钱的事情,当然接下去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
谁来支付这笔钱
,也就是“
谁买单
”的问题了。
为了给大家讲仔细,我决定还是按照法条上的分类分开讲,虽然结论是一样的。
这个案件受理费啊,它其实是一个
的费用,说白了,就是
原告先“垫付”的钱
那预缴意外着啥呢?意味着
最终到底是谁支付诉讼费是不确定的
此时二狗子又乱入——那到底是谁付啊?
这二狗子,干啥啥不行,插嘴第一名。
看见了吗,兄弟姐妹父老乡亲小姐姐小哥哥们(特别是二狗子),诉讼费是
败诉方
承担的,除非你是土豪那法院也不会拦着你。
所以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像咱这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案子,咱是不可能败诉的对不对?那不可能败诉,咱就不可能负担诉讼费对不对?那咱都不可能负担诉讼费了,你还考虑个锤子诉讼费的问题,啊,是不是找事,是不是想太多?
说你呢二狗子!
所以关于诉讼费谁买单问题咱有答案了吧?咱们这么正义的小可爱是不会败诉的。
这些费用相对来说比较少用到,你只要知道,这些费用呢,也一样,
一开始呢,也是先由原告垫付的,最终到底由谁支付,一般来说在判决书上都会给写明白
怎么样,很刺激吧,你要是前面这一大堆分析记不住,没事的呀,你记牢我的结论就行了: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只要你是正义的小可爱,一般来说是轮不到你出钱哒,你大可以打完官司轻松走人,让败诉的人留下来买单。
看完了前面,是不是心里踏实多了?但是啊,你也别书一合,想着反正咱不可能输,又不用出钱,愉快的抄家伙去法院立案了,大家别忘了,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咱是要先垫付的呀,万一你一下手头上没钱(说你呢二狗子,靠花呗活下来的高“负”帅),你垫付不起咋整?
二狗子——我可以用花呗,或者干脆写个欠条给法院,反正我这个案子我肯定赢啊,问题不大的嘛。
问题不大你个鬼哦,你先看看法律规定:
看到了没,二狗子,你要是7天之内不交诉讼费的话,法院就会当你撤诉,啥意思呢,就是
当你从来没来过法院,你的案子法院都不带看一眼的
还有,
二狗子,欠条,花呗啥的,想都不要想,法院交诉讼费是要用银行账户汇款的,还花呗呢,你咋不上借呗呢……你咋这么能耐呢,法院起诉是很严肃的事情,说白了设置诉讼费(特指案件受理费)的初衷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防止滥诉,而且你以为诉讼费收上去是给法院的?不是的呀,诉讼费也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呢,你给国家打欠条???
所以,诉讼费咱还是要老老实实交的。
那么诉讼费到底是怎么收费的呢?
按照惯例,咱先上法条,嗯,坚持住,虽然一下子那么多法条我也快要瞎啦,我会坚持逐条给你解释完的,相信我。
首先呢,咱要有个基本概念,去法院起诉的案子,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
涉及到钱
的,小到咱们生活中碰到最多的民间借贷,大到企业破产;另外一类呢,主要是
人身关系
方面的,离婚啊解除收养关系啥的,这两类的收取费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嗯,这个分段累计交纳,和咱个
人所得税
的征收方式有点像。
就拿二狗子说,张二麻子到他那里借了2万块钱,那么这诉讼费呢,就这么算:
首先,把2万分成1万和1万,第一部分1万属于“不超过1万元的”,那么诉讼费是50元,然后是剩下部分的1万,这个1万属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因此,这部分的诉讼费为10000╳2.5%=250元,加上第一部分的50元,所以最终的诉讼费是300元。
但是注意哦,以上的300元,是按照默认的一审普通程序来计算的诉讼费。在实际生活中,咱们的案件大多是简易程序的,或者很多案件会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那么这个时候,咱们的诉讼费就会变成150元了,具体的依据呢当然还是法条啦。
这点啥意思呢,咱们前面说过,诉讼费是按照钱和人分开计算的,但是有些案子吧,它是钱和人都有的,就比如咱这个离婚,你要单纯的只离婚呢,就是一口价,童叟无欺,但是,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啥的,这可就涉及到钱了,既然涉及到钱,那就得按照一定的标准收费啦。
这个和上面的离婚很像啦,不涉及钱的,都是一口价,涉及到钱的,就参照一定标准收费啦。
这个咱们一般人生活中碰到的概率老低了,你都可以忽略不计,就算真碰到了,一来法院会给你算,二来也不贵,咱不用担心。
这个知识产权的概念,就是啥专利啦/商标啦/著作啦,嗯,咱们用到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计算标准很简单,也不用怎么解释。
这个,很棒吧,很多时候如果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的话,只收5块钱哦,而且是和劳动争议沾边的,都参照这个标准。
行政案件大家看看就好,离生活还是蛮远的……
这个管辖权异议啊,说通俗点就是被告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权管,一般来说那是正当权利啦,但是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是明治不成立还提的,这个时候就很容易被驳回,至于收不收钱呢,大家也看到了可以自己定,不收钱也行。
没涉及到钱,一口价。
涉及到钱,按照规定收取。
涉及到钱的,按规定收取。
这个申请支付令啊,现在很少很少了,就相当于欠你钱的人一点意见没有,你就等着他还钱了,大家看看就好。
这个公示催告么,是涉及到票据方面的,一般来说企业用到比较多,咱们生活中很少啦。
仲裁是另外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比如和大家生活比较相关的劳动仲裁,这和前面的案件受理费一样,是一口价。
破产嘛,都是企业的咯,不过以后个人可以破产了倒是也用得上了。
这个我也没有经历过,太专业了,我只是法条的搬运工,具体请咨询海事法院,谢谢。
这个民事特别程序啊,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这些东西吧,咱们一般用不上,知道有这个程序就行了。
这个不予受理呢,就是法院经过考虑决定不理你,驳回起诉呢就是法院觉得你这个案子不能起诉,让你回家,驳回上诉呢是二审法院觉得一审法院做的没错,具体的咱后面都有哈。
这个么,就是你要是不服法院前面的决定,你可以找二审法院理论。
这个不用我解释了吧。
这个呢,是再审程序方面的知识,大家有个初步印象后在再审程序那一章咱们会再仔细说明哒。
这个在上诉(二审)那一块我会给大家详细说,这里大家有个印象就行。
来了俩专业词汇,首先,这个反诉呢,咱通俗一点理解就是:小样,我没诉你都不错了你还敢恶人先告状,那行,你不仁我也不义,我也诉你,咱谁怕谁啊。不过对反诉的要求还是有一些的,以后咱们会细讲,这里有个印象就行。
这个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啥意思呢,举个例子,一部手机,买卖双方在打买卖合同纠纷的官司,但是实际上这手机是另外一个人的,那么这另外一个人就是这个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再审这个程序咱们后面会详细说,这里大家有个印象就行。
看完了具体的收费标准,二狗子突然不死心的问我,“那我要是真的很困难很苦难,难道法院就这么冷酷无情,因为我没钱就剥夺我一个公民的起诉权吗?这是个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吗,啊?”
注意看我的白眼
当然不会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很有温度的国家,如果你真的困难到交不起诉讼费,国家当然有详细的规定来帮助你,但是前提是你真的很苦难或者碰到了天灾人祸啥的。
而你,二狗子,你看看你的分24期买的iPhone11的,买得起最新款手机的人你告诉我你穷,你是不是对穷有什么误解?
你没有钱是因为你乱花钱,而法律上的没钱是真的生存都成问题了,二狗子你清醒一点。
所以呢,如果当一个人真的是贫困交加,国家是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其起诉的权利的,具体的相关法条我都给列出来了,大家看看,有个印象就好,咱虽然用不上,但是我希望大家有了这样印象后,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帮到一些特别需要帮助的人。
因为曾经我在抖音善上看过一个短视频,视频中一个被子女遗弃的老奶奶,只能在银行里找容身之所,所食之物都来自四周商铺人们的救济。
有人采访老太太说为什么不起诉不孝的儿女,老太太说她没有钱。
这个时候我想,要是有人知道,老太太这种情况起诉国家是不收钱的,那老太太的生活也许就不一样了呢?
这篇总算写完了我的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