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热点作者:英韶夫 时间:2022-05-22 16:20:35浏览144次
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需要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执行机关申请会见。关于是否有必要批准律师监视居住的问题,下面由五六懂法网边肖为您详细解答。一、监视居住见律师需要批准吗
1.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需要执行机关批准。
2.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向执行机关申请会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二、监视居住的程序
1.公检法决定采取监视居住的,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监视居住决定和监视居住通知书。
其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程序。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本人宣布,并由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告后,检察院、法院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所或者会见他人的,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后方可批准。
为了监视居住行为,还必须注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您可能会被逮捕:
(一)监视居住期间脱逃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的;
(四)在监视居住期间进行犯罪活动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如果要会见律师,需要执行机关批准。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执行机关申请会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咨询五六懂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