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热点作者:雪雁芙 时间:2022-05-22 19:06:35浏览65次
民事诉讼这个范畴,很多人并不了解的很透彻。他们一吃“官司”,就想到请律师,而且肯定是请律师涉及的手续。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律师在各个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律师在各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手续有什么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征得侦查机关的许可。侦查机关应当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看守所。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既然移送审查起诉,就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适用于辩护律师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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