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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刀逸致 时间:2022-05-22 23:16:36浏览68次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通知其家属,但家属在得知其家属被拘留后,不能与嫌疑人见面。那么,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见面吗?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1.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见面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委托辩护人后,辩护人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征得侦查机关的许可。侦查机关应当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看守所。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既然移送审查起诉,就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适用于辩护律师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和通信。

二、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会前的准备工作要充分做好。去开会前要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是否齐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议公函是否领取、填写是否正确,陪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是否有本次会议重点内容较多的提纲。

2.面谈时,除了以上列举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外,还要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人员,不要携带信件、现金、物品等。并特别关注受访者的精神状态和心理走向。一个人对在押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不可替代的,律师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羁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就必须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而不是整天抱怨“这个难”“那个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是战胜和管理自己。

3.每次例会后,承办律师都要对会议上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和案件线索进行认真分析。该取证的要取证,该申请取证的要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三。刑事拘留程序

1.拘留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人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再由提交拘留批件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由检察长决定。对于拘留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发送拘留决定书。

2.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命令被拘留的人签名、指印

公安机关执行异地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脱逃、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刑事拘留时律师可不可以见面”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拘留期间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委托辩护人后,辩护人有权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的情况。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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