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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诈骗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鲁季 时间:2022-07-19 06:32:06浏览93次

我们不太了解欺诈和合同欺诈的区别。有人认为合同诈骗和诈骗是一回事,其实不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那么区别在哪里呢?他们的犯罪主体会一样吗?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合同欺诈与普通欺诈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共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但是,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故意的时间与普通诈骗犯罪不同:故意合同诈骗的时间可以在行为人行为开始时,也可以发生在其他法律行为过程中。换句话说,可以是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已经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可以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行为人发起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故意。后一种情况是合同诈骗罪的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表现形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对调查取证的要求极其细致和严格;而普通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都来源于行为的开始,犯罪的临界点发生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实施之前。也就是说,行为人往往是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产生后,才通过各种诈骗手段将自己的故意付诸实施。这与前一种合同诈骗案类似。

其次,从行为人实施犯罪时所使用的合同的客观表现形式进行区分。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客观形态区别的关键在于合同是否用于诈骗。虽然说所有的合同诈骗都不能定性为合同诈骗。但是,毫无疑问,所有的合同诈骗都是通过合同进行的,合同诈骗所涉及的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故意的客观存在。行为人单方伪造合同文本以取得他人信任从而骗取财物的那种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为普通诈骗中不同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之一。也就是说,合同诈骗犯在实施诈骗时,无论诈骗方如何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都必须与受害人有真实的合同约定。这份合同只是欺诈的有力证据。在这一点上,实践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允许合同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类似电子数据交换载体的形式存在。这里的口头形式让很多侦查人员无法正确理解案件的性质。事实上,合同当事人就交易达成共识后,无论书面形式是否相同。只要交易客观发生,双方确实就交易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协议。在此期间发生的欺诈行为,即使是口头约定,也构成合同欺诈。此外,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根据其侵权的客体性质和立法目的,应指为双方服务的有偿合同。至于单方合同,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自然人之间的无偿借款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诈骗应归类为普通诈骗。即行为人虽然利用了某种合同形式,但该合同是在当时的条件和环境下订立的。不规范,影响市场行为。就像演员写欠条(合同)。如果对方骗了一定数额的钱,挥霍无度,不还不逃,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行为人必须利用能够反映各种市场交易的合同进行欺诈,才能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最后,“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另一个区别是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共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综上所述,我们在判断行为人的合同诈骗行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还是普通诈骗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看行为人,如果行为人是单位,就不可能是普通诈骗;再看合同性质,如果涉案合同为双方服务的有偿合同,则该合同为欺诈合同,行为人单方伪造合同或一方服务或免费的合同为普通欺诈合同;最后,看行为人诈骗主观故意发生的时间,合同诈骗行为人的故意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而普通诈骗不能。

与合同诈骗相比,有主体、行为、观念等。相关内容和法律规定已在上文中描述。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问五六懂法网,的律师,我们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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