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谢荣 时间:2022-07-24 01:17:16浏览149次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侵占数额怎么认定

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6万以上不满40万,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是本解释关于受贿罪、侵占罪所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违法行为”的数额起点,应当是本解释中“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违法行为”数额标准的两倍。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的受贿罪数额标准的两倍执行。

二、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本罪的特征是明知是单位的财物,决心以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然后,犯罪的主观内容,明知是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决心据为己有,拒不归还。

3.客观上,本罪的特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是,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已被其先行占有,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后者首先要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他人财物,然后用各种手段占有并拒绝返还。行为不需要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后一种罪只侵犯了他人的三个特定对象,即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或为自己保管的埋藏物。其他仅指个人,不指单位。

5.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那么该罪只是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

6.这个罪不是只讲不办的案件,后者是只讲不办的案件。

通过以上分析,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应为受贿罪、贪污罪所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或者5倍。所以数额较大的标准是6万以上不满40万,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