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律师收费作者:舒湛蓝 时间:2022-07-03 02:16:30浏览140次
一、民事纠纷请律师打赢官司律师费谁出?
民事纠纷中,打赢官司的律师费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消耗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律师服务费可以按计件、按标的金额比例、按时间收取。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的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可以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委托人在获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风险代理的,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用,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和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和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二、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1.律师依法进行民事诉讼代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享有独立执业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律师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律师可以向其调查取证。
3.律师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当庭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有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有权对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重新检验。
4.律师发现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出不合理、不合法要求的,可以拒绝代理。
5.在诉讼中,律师有权对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官和执行人员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
6.律师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因案情复杂、开庭时间紧迫、准备时间不足,有权向法院申请延期。
7.终止委托关系的权利。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向律师隐瞒事实或者提出不合理要求,严重侮辱律师人格的,律师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为律师费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所以原告和被告在聘请律师时都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的时间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可以在签订律师代理合同后,也可以在结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