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律师收费作者:碧香卉 时间:2022-07-08 16:21:42浏览109次
一、5万的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
5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需要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可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一)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0%;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7%-9%;
(三)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5)500万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七)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4%;
(9)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2%。民事诉讼案件有反诉的,反诉代理费按照反诉金额和上述标准减收30%。
上述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经济类型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
1.一般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数额。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3.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和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撤诉案件的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其他诉讼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收取。
5.驳回起诉案件的受理费由当事人负担。
6.调解达成的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也应当按照这种方式解决。
7.拒不履行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人承担。
8.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由败诉方承担。申请人败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还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9.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延期、减征或者免征,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一般律师费是按件或者按时间收取的。如果纠纷案件由法院审理,需要先根据纠纷案件的争议对象确定收取律师费的比例,然后由涉案人员与律师协商具体要支付的律师费数额。任何律师都需要以事务所的名义收取费用,接手案件后不得任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