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律师收费作者:星妙梦 时间:2022-07-03 08:41:30浏览84次

一、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律师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和规定收取。

1.按件收费。对于一些无标的额、标的额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一般是按件收费。

2.按目标金额收费。按照司法局和发改委规定的收费办法,按照标的金额阶梯式收费。

3.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有两种。一种是全险代理费,委托地不收取代理费。执行款到账后按键胜诉或结算。

4.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在委托时收取部分代理费。案件胜诉或执行时,剩余代理费按约定比例收取。

辩护律师通常享有以下权利:

1.辩护人有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的权利。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权干涉。

2.见面和交流的权利。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提出辩护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为委托人进行辩护。

5.在案件审理阶段,辩护人有权在不迟于开庭3日前收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

6.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提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提问;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情发表意见,可以与控方进行辩论。

7.经被告同意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上诉。即经被告人同意,辩护人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

8.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以及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超过法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因法定事由可以拒绝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二、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承担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模式,主要代表有

第三,各方承担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例外条款的模式。如果最高法院有判决,侵权受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除了提起诉讼别无选择,如果损失与侵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说到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法律上其实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具体的律师费根据不同的收取方式是有一些差异的,比如风险费和一般费。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