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刑事案件用不用找律师,刑事案件找律师没用

来源:律师收费作者:巩新翰 时间:2022-07-07 02:41:39浏览75次

一、刑事案件可以不找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找律师,这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找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是否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可以在侦查期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陈述和指控;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征得侦查机关的许可。侦查机关应当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看守所。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既然移送审查起诉,就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适用于辩护律师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和通信。

第四十条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没有提交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调取。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条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义务?

(一)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免受应得的处罚;

(四)对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严格遵守监狱的有关规则;

(6)律师应当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诉讼程序;

(七)律师应当尊重司法工作人员,在庭审中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