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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律师免费咨询

来源:律师口碑作者:裘傲薇 时间:2022-07-27 16:27:24浏览141次

抚养费律师免费咨询,钱飞律师:孩子一人一个,还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不存在抚养权争议,但是存在抚养费争议。对于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网友咨询:

离婚孩子双方一人一个,还可以向男方要抚养费吗?

江苏逸鹤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解答:

1、两个小孩,离婚后一人直接抚养一个,仍然需要付抚养费,或者说双方需要对不直接抚养的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不能因为离婚后一人抚养一个小孩双方就对另一个不直接抚养的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了,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双方互相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相当于都没给呢?其实不是的,每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多少根据其经济能力、生活水平以及为抚养不同年龄的子女花费程度来判断,并不一定双方支付的抚养费相同,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抚养费的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 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钱飞律师解析:

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双方均负有抚养义务而选择都不履行,应当明确的是,抚养义务的指向对象是自己不直接抚养的子女,与夫妻另一方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不存在可以互相抵销的道理,因此双方均要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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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律师免费咨询,雷蕾律师: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并不改变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仍然居于偶抚养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仍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能否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呢?

网友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抚养子女也不出抚养费,另一方能否要求其承担抚养费?

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雷蕾律师解答: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前一直存有争议,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婚姻编司法解释也保留了该条款,因此可以确定的 是,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父母一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雷蕾律师解析:

1、抚养费的范围

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作为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和智能、身体均衡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涵盖在抚养费的范围之内。但是,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并不限于以上三种,当产生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合理必要的其他费用时,父母同样应当承担支付义务。

2、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对抚养费分担的裁判,应当以子女最大利益为首要的考量因素。具体而言抚养费的分担需:

(1)满足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要;

(2)符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父母双方根据各自实际负担能力合理分担。

3、抚养费的对象

未成年子女和具有法定情节的成年子女。即当成年子女存在: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况时,如父母具备给付能力,仍应当支付抚养费。

4、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

父母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并不意味着抚养费的变更请求只能由子女本人提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亦可提出该种请求。

雷蕾律师: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曾办理多件重大、疑难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涉黑恶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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