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合同诈骗数额不够能否定诈骗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寇靖儿 时间:2022-09-30 21:20:03浏览78次

合同效力可以分为合同有效性、合同无效性、效力保留。 当然,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都希望合同是有效合同,但实际上经常出现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所以今天,如果五六懂法网编辑说合同诈骗金额不够怎么办? 那么就和编辑一起看吧。从我国现行刑事司法的相关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高于诈骗罪的金额标准。 根据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产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的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金额较大的个人进行货款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金额在l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的个人进行保险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根据第二条(刑法) (依照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 在新刑法修改之前,合同诈骗罪将根据诈骗罪被判决,该犯罪的金额也将根据诈骗罪的犯罪金额被判决。 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诈骗金额特别巨大。 新刑法修订时,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分离。 根据新刑法修订后的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起点为5千元,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有所提高,但对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新刑法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 合同诈骗罪的起点额为什么上升了? 从立法原则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金融诈骗犯罪,犯罪起点额高于诈骗犯罪数额标准。 新刑法修订时,合同诈骗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其犯罪客体与金融诈骗罪是同类客体,即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合同诈骗犯罪数额的起点必然提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金融诈骗犯罪数额的规定没有变化,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金融诈骗犯罪数额的规定没有变化,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新刑法修改时已经吸收。 在审判实践中,金融诈骗犯罪的金额标准仍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的规定判决,因此,在合同诈骗罪的金额标准作出新的司法解释之前,也可以参照金融诈骗犯罪的金额规定进行判决。 也就是说,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金额为五千元的,金额较大; 个人进行合同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产在两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在3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诈骗金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认定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 诈骗金额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第一人或者共同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追逃犯罪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4)骗取救灾、应急、防汛、优抚、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 )浪费诈骗财物,无法返还诈骗财物的。 )6)使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9)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公司所有,数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数额在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按照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金额认定其犯罪金额,并结合共同犯罪中行为人的地位、作用、非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予以处罚,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取得财物的,属于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两千元至四千元”、“三万元至五万元”范围内,对本地区实施个人诈骗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

这对其他被骗的人来说可能有点亏,但也要考虑到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人力消费。 不仅如此,因为还有很多案件等着处理。 最后,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师们。 谢谢您的观看。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