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势灵卉 时间:2022-10-01 17:15:01浏览146次

现实生活中因拆迁问题产生的纠纷很多,但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是纠纷的主要原因。 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有多种维权方式。 那么,如果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呢? 面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因产权调换房屋的场地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不能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合同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决定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决定补偿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强制拆除房屋注意事项

1、组织强制拆迁力量

强制拆迁户数多、难度大的,需要组织有相应力量协助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组织当地公安民警和街道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协同工作。

2、强制拆迁是被拆除房屋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执法行动。 实施时要重点把握以下法律环节。

(1)先劝戒说服。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说服,讲明道理,说明利害关系,让被拆迁人尽量想得失,换位思考,主动拆迁。 对确实不通的,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强制拆除房屋前,应当请公证人到场,对被拆除的房屋、家具等财产情况进行录像、拍照、记录,并登记名册,并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备发生纠纷时查阅。

)3)妥善保管财物。 拆除时,应当通知被拆除房屋的家属及街道居民委员会、被拆迁人出席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对被拆除房屋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字后,移交给被拆迁人。 拆迁人拒绝接收的,可以集中保管或者提存,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四)保障人身安全。 注意被拆除房屋的思想动向,随时说服。 对阻碍强拆、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拆迁户和其他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随访。 强制拆迁实施后,房屋被拆迁,但矛盾并不一定就解决了。 此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存在争议的,往往会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解决工作。 对被拆除房屋提出的具有合理要素的要求,仍然要重视考虑。 被拆迁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负责人对被拆迁人多加关注,深入细致地帮助法律法规、政策、沟通,理顺情绪。 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达成一致。 拆迁人到访的,有关部门应当了解情况,掌握法规、政策、针对性宣传引导等。

以上知识是编者按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维权。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