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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协议没签,地是不是还属于农民,签订征地合同即生效吗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申屠天宇 时间:2022-10-14 18:15:03浏览119次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行为,但征收土地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 征地必须严格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不得违法征地,那么未经征地手续直接签订协议“买”土地合法吗?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未经征地程序直接签协议“买”地合法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不经过征收程序直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购买土地是不合法的,不按照征收程序征收土地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4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本规划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政府组织开展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可以为公共利益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项、(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座椅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另行进行征地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用土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用土地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批准,超越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依法给予处分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讨论了超过批准的数量占有土地,很多土地非法占有土地。

以上知识是编者按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不经征收手续直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购买土地是不合法的,不按征收手续征收土地不受法律保护。 需要法律援助时,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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