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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关于浙江省2019减刑假释规定

来源:假释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9 14:07:02浏览147次

广东省的减刑、假释程序一般先交监狱审查,再交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决。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制度。假释有哪些相关规定?接下来,五六懂法网小系列将向您介绍有关广东省减刑假释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广东省减刑假释程序是怎样

1.当监狱要求减刑或假释时,所有警察应在监狱分区举行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服刑人员的表现,提出集体意见和建议,经监狱长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查。

在直属监狱区或无分监区的监狱区,全体警官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查。

2.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收到罪犯提议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二)确定罪犯是否悔罪立功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三)提议减刑、假释是否适当;

(四)罪犯是否符合法定的减刑、假释条件。

审查完毕后,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直属分监区提交的材料一并报送监狱,由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审查。

3、监狱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部门(监狱管理部门)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审查。对案件的审查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明确陈述组员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和理由,拟定已减刑或假释的罪犯名单,并由参加人员签字。

监狱召开一般案件审查会议,应当邀请监狱的检察院(室)人员参加,检察院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一并提交法院。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应当提前将已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初步名单送监所(室)。在监督检察院(室)收到名单后,了解和核实情况,必要时可以查阅相关材料。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报告减刑、假释的,或者有法定条件但不报告减刑、假释的,应当提出建议,监狱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对建议的处理情况。

4.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应当公布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和监狱对减刑、假释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应当请求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

5.监所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公示程序后,应当将建议和审查报告提交监狱长办公室审议决定。

6.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请求减刑或者假释的,监狱长应当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由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依法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监狱向法院请求减刑、假释时,应当将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知驻地检察院(室)。

7.监狱审核后,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对需要提交省监狱管理局审查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填写《罪犯减刑、假释送审表》一式两份,在案卷移送法院审理前15天提交省监狱管理局审查。

8、判deat

9.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查裁定;案情复杂或者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假释裁定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一个月内作出终审裁定。

10、监狱已移交法院的减刑、假释案件,如发现可能影响公正性,应及时向有关法院撤回减刑、假释案件;如果法院已经审理完毕,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监狱应当提请法院复议

二、广东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程序

第五十五条监狱对判处无期徒刑缓期执行死刑的罪犯,应当提出减刑、假释的建议,经省监狱管理局审查批准后,提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五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减刑、假释的罪犯正在监狱服刑的,监狱应当依法提出减刑、假释的建议,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看守所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依法提出减刑、假释的建议,经当地(市)级公安局审查批准后,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省级看守所服刑的,由省级看守所依法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省公安厅审批后,报送高级人民法院。

第五十七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县(市、区)级公安局(分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经当地(市)级公安局审查批准后,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判处管制的罪犯减刑,由县(市、区)级司法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报当地(市)级司法局审批,并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十八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监外暂予执行期间减刑的,由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经当地(市)司法局审查批准后,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减刑的,由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报地(市)级司法局、省司法厅审批,报高级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条被假释、缓刑的罪犯,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后,报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六十条罪犯是港澳台居民,执行主刑后需要减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由县(市、区)级公安局(分局)提出减刑建议,经当地(市)级公安局审查批准后,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六十一条罪犯向执行法院申请减征或者免征罚款的,应当提交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确实难以缴纳罚款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豁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依法裁定准予豁免;认为不符合法定救济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第六十二条监狱请求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讨论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列席会议,并在讨论案件前五个工作日将减刑、假释罪犯名册(包括相关的考核奖惩情况)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列席会议,对减刑、假释案件逐案发表意见。典狱长办公会议变更审查委员会结果的,应当将变更意见单独列出,并抄送原人民检察院。

其他刑罚执行机关请求罪犯减刑、假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刑罚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请求时,应当将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和审批表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或者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建议书后,应当逐案审查,发现建议书不当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在十日内向刑罚执行机关或者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检察意见。对执罚机关,执罚机关应当在十日内书面答复,并将检察意见和答复意见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收集、核实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刑罚执行机关补充有关证据材料,或者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阅、复制案卷等。并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但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六十三条刑罚执行机关请求罪犯减刑、假释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交下列材料:

(一)减刑、假释的建议和审核材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执行的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历次判决文件,发出执行通知书;

(三)以前的减刑、假释裁定;

(4)罪犯基本信息资料,包括登记资料、体检资料、心理测试资料和照片等。

(五)主客观悔改表现考核材料、奖惩审批材料和奖惩证据材料等;

(六)罪犯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的具体事实和书面证明材料;

(七)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

罪犯未全面执行财产刑,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赃物返还和赔偿返还义务的,应当提交罪犯服刑期间的个人收支和消费情况。

申请假释的,应当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组织的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假释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病残罪犯请求减刑、假释的,应当附有罪犯的病历资料和照片、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以及监狱疾病鉴定小组出具的审批材料(如《罪犯病残鉴定审批表》),必要时还应当附有法医专业鉴定意见。医疗诊断证明应当在申请减刑或者假释后六个月内制作。监狱所在地的地级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参加监狱病残罪犯鉴定小组,依法对病残罪犯的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其监督意见也应当附卷移送。

社区矫正罪犯请求减刑的,应当附有相关社区矫正机构的书面调查意见、罪犯日常行为奖惩记录、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访谈笔录、社区矫正专题讨论记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认为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认为材料不全或者手续不全的,应当通知执罚机关在三日内补交;执罚机关逾期未完成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不得立案,并将案件退回执罚机关。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由三名法官或者三名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刑罚执行机关依法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审判决确定的犯罪和刑期、罪犯的前一次减刑、刑罚执行机关的建议和依据。公示期为五天;对于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期可以适当缩短。公示地是罪犯服刑的公共场所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官网。

、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减刑的范围是:悔罪或者立功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一次或者多次减刑后,无期徒刑罪犯的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一般在新的犯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减刑;新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只有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才能减刑。不过至于具体减刑多少,要看实际情况。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监狱没有提出减刑建议。

相信大家对假释都有全面的了解。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程序、规定和期限。关于广东省减刑假释程序是怎样,这里介绍五六懂法网小系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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