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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假释考验期计算

来源:假释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0 13:49:02浏览154次

假释,本质上是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有条件提前释放,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假释考验期是怎么计算的呢?罪犯假释的缓刑期限因原刑和执行的不同而不同。以下是简介,欢迎阅读。

假释考验期是怎么计算的

考验期(需区分实际执行期和假释考验期,有期徒刑原刑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13年以上):

(一)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

(2)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是尚未服满的刑期。

(3)无期徒刑考验期十年。

哪些罪犯不能申请假释

1、无论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和刑罚,累犯不得假释。

2.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除了上述罪行之外,“暴力犯罪”还包括对人使用武力的其他罪行,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飞机等。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刑期不满十年,也不得假释。

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并提交以下材料:

1、犯罪鉴定表;

2.罪犯奖罚表;

3.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4.历年减刑裁定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的;

6、未成年人或老年残疾人(自伤除外)材料。

无期徒刑假释的建议,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后,方可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应当审查材料、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合法;

(三)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假释。

假释从宣布判决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刑期已满,期间一般不减刑。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编的关于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计算假释的试用期,请访问五六懂法网官网,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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