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租房提前收回违约金吗,借者违约贷者能否提前收回借款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6 14:40:06浏览76次

案例:

宣州区水产养殖农民刘一直想扩大养殖规模,但由于资金不足,他不得不放弃。

今年2月,他找到了建材行业的老朋友陈某,希望能从陈某借点钱。同意多年向刘借款10万元。为此,刘与签订了书面贷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10万元只能用于购买鱼苗、蟹苗及相关养殖设备,本息将于今年12月底前还清。合同签订后不到一周,就按照合同向刘支付了全部贷款。之后,刘提前用4万元买了一些养蟹设备,但后来听朋友说股市已经见底了,正是逢低逢低的好时机,于是他把剩下的6万元全部投入股市。

令刘吃惊的是,他借了6万元用于股票交易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的耳朵里。得知非常生气后,他要求刘取消贷款合同,并要求刘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对此,刘拒绝了,因为贷款合同还没有到期。

推荐阅读:办按揭流程,办按揭的缺点是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某要求提前收回所有贷款?

专家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贷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另有约定。贷款合同包括贷款类型、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该法第203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刘擅自将原本用于水产养殖的借款作为股票交易的风险投资,相当于改变借款用途,明显构成违约。在这方面,陈某可以采取以下两个行动: 第一,提前收回所有贷款。此时,贷款不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收回。二是终止贷款合同。因为刘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他的信用,而且影响了借款的安全,所以他完全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应按约定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

特邀律师:

陈律师

广东佛山

该律师只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如有偿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民商事仲裁和诉讼服务。详细的

在线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