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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形成权与形成诉权的区别,代位诉权与一般诉权的区别

来源:欠款起诉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0 15:45:02浏览174次

代位权和一般权利有什么区别?上诉权是进入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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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对上诉权没有限制,对上诉权的保护也体现了一种诉讼人权。然而,对于是否有必要限制债权人代位权,学者们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持肯定意见的人认为,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间接诉权,与一般的直接诉权仍有所不同。

如果债权人被允许对与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二债务人提起诉讼,这将对第二债务人不公平。因此,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以下事实: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确实存在,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行使迟延,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完全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限制代位权的基础是次级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得到同样的保护。如果只着眼于对债权人的保护,滥用代位权是不可避免的,这对与债权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次级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反对者认为,既然它们都是诉讼权利,就应该平等对待,在一般诉讼权利方面也存在滥用问题。对滥用诉讼权利的制裁迫在眉睫,不应被诉讼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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