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欠款起诉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6 21:55:01浏览136次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在专项反规避执法活动中,向逃避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推广各种反规避执法措施及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双方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11月,执行人郑林分别向申请执行人林玲、李海清借款5万元,并明确约定了月利率和贷款期限。被执行人刘凯签署了两份借据,承诺对郑林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郑林被指控时没有出庭。据调查,判决书下达后,郑林的一辆车被转移到另一人名下,目前无法确定该车的下落。此外,2010年8月,经法院调解,郑林与妻子达成离婚协议,同意“双方处理的债务另行清偿”。郑林没有主动履行其债务,并尽一切可能避免执行。
为了防止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逃避执行,加强执行,**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反复耐心的解释和宣传,被执行人郑林终于意识到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严重性。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纠纷和矛盾,执行法官及时提出通过和解解决案件。郑林立即表示他可以分期偿还债务,并与两位申请人就还款期限和金额达成协议。(本文中涉及的人物都是假名)在现实中,有许多拖欠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谈判、调解和诉讼。当涉及到对欠款的起诉时,当事人应该知道一些关于诉讼的情况。接下来,边肖将向你介绍如何打赢..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