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欠款追偿期限,村官为公垫付欠款起诉追偿法院判准

来源:欠款起诉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1 07:30:03浏览144次

遂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民间借贷和公共使用造成的贷款回收案件。法院裁定,被告镇长村委会应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原告预付1万元。

1997年3月,被告村委会因需要购买水泵等用途,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时任村委会主任石向李红借款4000元,约定月利率为2.5%。史圣把借来的现金交给了村支部书记,买了水泵和其他东西,村里也及时记录了这笔钱。侯石生不再担任村主任。李红多次向史圣索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史圣也带他去常工村敦促他这样做,但他没有付钱。2004年12月20日,李红起诉史圣偿还贷款本息。法院裁定,史圣向李红支付贷款本息1万元。由于贷款实际上是由村委会使用的,史圣多次向村委会索要,但新领导拒绝支付。今年4月4日,史圣状告村长的村委会,要求预付1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法律上的贷款关系受法律保护。

精华阅读:如果欠钱人没有钱,要不要起诉?应该怎样起诉

在现实中,有许多拖欠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谈判、调解和诉讼。当涉及到对欠款的起诉时,当事人应该知道一些关于诉讼的情况。接下来,边肖将向你介绍如何打赢..点击阅读

借款人应及时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果他拒绝归还贷款,他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他赢得贷款,他应该是一个官方行为。龚应偿还李红的贷款本息。由于常工村未能还款,史圣被起诉要求还款。现在盛盛已经代表常工村委会行事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