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欠款起诉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1 21:40:04浏览85次
我怎样才能收回超过法定时效的欠款?
直到**近,法院才对其他人九年前所欠的债务提出索赔,但法院拒绝支持,因为诉讼时效已过。12日,丹江口市一家公司的退休员工李某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
1996年5月14日,李向丹江口市一家电石厂提供了生产用煤。结算价格为46,856.27元。电石厂给他开了一张借条。1997年9月1日,工厂支付了6,856.27元,并在原始借据上注明仅欠4万元。经过李某多次催促,工厂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今年5月11日,李向丹江口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令电石厂支付拖欠的本息。
双方之间的调解无效。
经过审理,本案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十分明确。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应为借据上注明的**后时间,即1997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的第二天。李起诉时,诉讼时效已过了7年零9个月。李也没有提供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理由和有效证据。法院无法支持他的主张,因此驳回了李的主张。在现实中,有许多拖欠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谈判、调解和诉讼。当涉及到对欠款的起诉时,当事人应该知道一些关于诉讼的情况。接下来,边肖将向你介绍如何打赢..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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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公民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