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毓鸿志 时间:2021-07-16 05:42:41浏览101次

这种财产分为现金、不动产或无形财产,而这种无形财产是最难确认的部分。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百万隐形财产,是否需要是分割?下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詹说,他和妻子王2008年结婚,结婚时在开封xx小区买了一套房产。两年后,妻子生下了儿子范晓。

詹某在起诉书中称,王某生下儿子后,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由于一直在外地工作,为了改变妻子的想法,他每月给她8000多元的收入,支持她开店做生意。2013年,詹回家探亲时,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随后委托医疗机构进行DNA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明儿子不是亲生的。

詹在起诉书中称,妻子王离婚时犯了很大的错误,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她本着无过错原则,要求获得分割夫妻70%的财产,并要求妻子支付38个月的抚养费和5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起诉书中,詹声称夫妻的财产,包括一处房产和一辆价值约60万元的越野车。

在审判期间,他得知他的妻子身价百万

今年年初,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提交起诉书后,詹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查询其妻子名下的资产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经向银行等部门查询,妻子在郑州市也有一套商铺、一套朗润花园物业、开封鼓楼地下商场、兰考县* *商贸城服装店,银行存款44万余元,总价值300余万元。

结婚五年,我妻子是个富婆。这个结果出乎詹的意料。詹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对夫妻财产进行重新鉴定,并执行。

关于原告的诉讼,被告王辩称,她与丈夫詹于2004年相识并确立关系。婚前关系不错,婚后夫妻关系没有破裂,所以她不同意离婚。

至于名下的资产,王说,银行的44万存款是他姐姐用他的身份证持有的银行卡。存款是姐姐的,不属于他;朗润园房产是父母带着妹妹购买的养老房;郑州商铺还有40万的债务。如果在,债权债务应该在,我实际拥有的资产是这几年做生意的收入,与詹无关。

此外,王某否认了詹某提交的亲子鉴定报告,称是詹某的亲生儿子,但拒绝再次做亲子鉴定。

6月6日,在法院的调解下,詹与王同意离婚。根据双方约定,郑州商铺及xx房产归原告詹所有,其余资产归被告王所有;孩子与被告王生活在一起,赡养是自理;双方没有其他纠纷。原告自愿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和几年的抚养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答案。面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根据实际内容来确定,这也算作分割的离婚范围按照常理,在分割可以索要百万隐形财产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