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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的类型有哪些?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汗海阳 时间:2021-07-22 21:13:10浏览91次

夫妻双方结婚前都会有婚前个人财产,而这个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参与分割,那么个人财产有哪些类型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自淄博、五六懂法网的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夫妻个人财产的类型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财产、资本收益及其他继承或赠与的合法收入。

2.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权,如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婚后个人财产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金钱、股权的形式存在,婚后却表现为另一种财产形式。比如婚前的积蓄,婚后用来买房。房子虽然是婚后买的,但是婚前的积蓄都用了,还是认定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拥有的财产分别属于一方。婚姻登记后,一方单独取得或者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的以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例的目的是简化财产关系,并促进离婚期间夫妻在分割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侵犯人身权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是保障被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者财产被确定为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

遗嘱或赠与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具有强烈的个人品格。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丈夫或妻子所有的财产视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和赠与人意志的尊重,符合我国和我国继承赠与条例的立法本意, 充分保护丈夫或妻子的个人利益,防止丈夫或妻子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如衣服、鞋帽、化妆品等特殊物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全纳条款,是指本应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答案。一般一个人的财产不会参与离婚分割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建议他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样会有更多的法律利益,从而减少以后产生的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律师咨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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