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禹滨海 时间:2021-07-19 02:22:54浏览86次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大家对婚姻财产都非常关注,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界定婚姻个人财产和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1.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婚姻关系中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
(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者遗嘱中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和支配权。在这里,平等的处置权和控制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意思是丈夫或妻子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丈夫或妻子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如果他人有理由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夫妻个人财产的定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婚前一方拥有的财产或者依法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
丈夫或妻子;
(二)丈夫或者妻子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中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专供丈夫或者妻子使用的生活用品。如丈夫或妻子的服装和配饰;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比如意外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等等。
以上静态解释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含义和如何界定,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书面协议改变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律方式,体现了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由丈夫或者妻子对外承担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当清偿属于丈夫或者妻子所有的财产,但由丈夫和妻子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