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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了哪些?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民法典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洪元菱 时间:2021-07-19 04:37:55浏览75次

1.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共同所得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即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没有作出约定,那么他们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前的财产将归对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将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向双方表示赠与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的特殊财产;士兵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和医疗生活津贴;一方有个人补贴、个人保险费、医疗费、残疾费、保健费等。荣誉奖品、奖章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获得的;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夫妻一方在分割,共有财产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得到适当照顾。

二、我们应该如何证明财产的性质?

根据《婚姻法》第18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婚后都属于一方。这种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婚姻时间的长短而改变,除非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财产的归属。由于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根据结婚登记的时间来确定,所以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不动产和其他不动产,由于我国已经普遍建立了登记制度,离婚期间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交法定登记机关的登记证明,证明你在婚前拥有相关不动产的所有权。对于珠宝和电器等贵重动产,您可以在购买这些物品时提交发票。因为发票上有购房日期,可以根据发票上的日期来确定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从而判断房产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商品时,有些卖家给出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因为这种收据不是正规票据,如果在庭审中发生纠纷,对方不承认收据的真实性,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所以在购买贵重物品时,要开正规发票。当然,如果没有发票,可以用信用卡支付,也可以提交信用卡对账单证明房产的购置时间。

2.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

4.证明货物属于一方专用的证据。

5、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

6.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婚姻关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成立而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属于个人财产,对方不能分割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相应财产的时间至关重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必须向法院提交财产取得时间的相应证据,这样才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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