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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房小翠 时间:2021-07-22 00:53:07浏览104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债务过重,可能导致公司债务无法偿还,公司资金不足清偿债务是否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以下答案由五六懂法网网提供。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公司资金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公司债务偿还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破产费用、共同利息债务、员工工资、税金、普通债务按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经理为履行职责而雇用员工的费用、报酬和成本。

2.互惠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同利益债务包括:

(一)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双方尚未履行的债务。(二)无正当理由管理债务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非因果管理是指为了避免损失(包括自己和他人,或者只包括他人)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经确认是通过给他人造成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卖货的时候多付钱,可以自己拿走失物等。

(四)债务人继续经营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因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履行职责造成损害而产生的债务;

(六)因债务人财产受损而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金额的,应当按比例分配。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公司资金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前往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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