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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精神分裂症无效吗?

来源:婚姻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30 16:50:03浏览96次

首先,精神分裂症已经结婚是无效的吗?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在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下五六懂法网婚姻法编辑会给你一个如何申请无效婚姻的详细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患有婚前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四)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依照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已登记婚姻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方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的近亲。

(三)以禁止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一方的近亲属。

(4)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是与病人生活在一起的近亲。

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以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双方为被申请人。如果配偶一方死亡,未亡配偶是被告。如果丈夫和妻子都已死亡,被告不应被列入名单。

二。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成立条件且无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法律中无效婚姻的常见原因有:未经当事人同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缺乏合法的婚姻手段、未成年人结婚、重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但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有特殊规定。例如,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违反婚姻法或者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当宣布婚姻无效,并撤销骗取的《结婚证》。”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婚姻登记手续中存在胁迫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因此在申请婚姻无效时,当事人也必须在一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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