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轿车失控撞站台,8人受伤如何赔偿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4 11:21:02浏览153次

8月6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郑州市惠济区清华校区路与大河路交叉口以南200米的毛庄蔬菜批发市场公交站牌处,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失控,掉头撞向路边公交站,现场造成8人受伤。目前,该车司机已被警方带走,案件仍在调查中,后续赔偿将陆续进行。

一、轿车失控撞站台,人受伤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加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随军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后,必须支付的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费用。

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至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费)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造成的工作损失或劳动收入减少的补偿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用补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遭受人身伤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受害者所支付的费用。

(1)有固定收益的,按照损失时间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额=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护理周期。

4.交通费补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支付。普通公共汽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或出租车,但受害者应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以官方单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不符合的,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

5.医院食品补贴补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间或死者住院期间需要补助伙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者确实需要去其他地方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补助对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就没有这样的赔偿。

6.营养费用补偿标准

营养费用是指遭受代谢变化的人在受到损害后所支付的费用,不能满足

1.伤残赔偿的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金自伤残自主决定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减少一岁;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1)确定伤残赔偿的性质

伤残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或者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是一个很明确的问题。伤残赔偿的性质是指因伤残造成收入减少或失去生活来源而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2)确定无行为能力程度的标准

职工患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治疗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3)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是“多级”。不同的主管部门对不同人员的伤残制定了不同的鉴定标准。应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伤残赔偿的具体计算公式:

A.伤残赔偿金(60岁以下人群)=伤残等级(一级按100计算,二级减10%以此类推)上一年度被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伤残赔偿金(60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以此类推)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岁-增长年龄);

c .伤残赔偿金(75岁以上人群)=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以此类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被上诉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残疾辅助器具补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由因受伤致残的受害者购买和准备的自助器具,以补偿其受到创伤的身体功能,并帮助他们实现自我护理或从事生产性劳动。

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损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确定合理费用的指导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准备的辅助设备要排除豪华和奢侈,不能盲目追求高质量。

(2)是“适用的”,适用的测试标准有两个: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的作用;

b满足“稳定”和“安全”的要求。

如何确定备考组织?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和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工作。在实践中,法院一般应根据民政部门的假肢和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助器具的补偿。赔偿权利人在确定的辅助器具支付期限届满后,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过去,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是每月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只有两三百元。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补偿和损害是一致的。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周岁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按16岁计算,50岁以下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50岁以上按5岁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赡养人(未成年人)生活费=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费=伤残等级(一级100%,十一级10%,其他100%)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

(3)家属生活费(60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岁-增长年龄);

(4)被抚养人生活费(75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用要有相关证据支持,比如医药费单。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受害者残疾后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

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1、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的内容是收入损失赔偿,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计算,计算年限为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年,年龄降低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是:

(1)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人员)=上一年度被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上人员)=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其中

3.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标准

过去,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是每月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只有两三百元。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补偿和损害是一致的。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周岁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按16岁计算,50岁以下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50岁以上按5岁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赡养人(未成年人)生活费=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费=伤残等级(一级100%,十一级10%,其他100%)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年;

(3)家属生活费(60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岁-增长年龄);

(4)被抚养人生活费(75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其他100%)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5年。

4.丧葬费补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六个月的总额。如果受害人因人身伤害死亡,无论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如何。是不同的,无论他生前住在城镇还是农村,在支付丧葬费的标准上,都没有区别,应该用同样的标准来确定。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受害者最关心的是“向谁索赔”、“损失多少”。《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的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不同。

一般来说,机动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否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的部分在10%-50%之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建议请最高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没有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按照01030执行。

根据省统计局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和“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各种补偿项目的基数和年限,计算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被诉法院所在地”的成本标准,是指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受抚养人的生活费;交通费;住宿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因当事人在医疗、住院期间不能上班而造成的误工费,另一部分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而造成的误工费。三是检查鉴定轻伤、伤残等级的费用,暂停营运车辆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抢救费,停车护理费等。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理费;船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金额,车辆已经报废的,应当折价补偿;事故中对船载货物的损害赔偿,按照实际损失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

当发生交通事故索赔纠纷时,应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立案:

三、交通事故赔偿所需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名单、协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主要登记材料。

3.原告在争议法律事实发生后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信息。

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是死者家属的,应当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和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控制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车主、实际控制人和司机的证明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证明。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和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交执业证书复印件。

3.原告是香港居民或者涉及台湾、澳门等地区和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和委托手续。

(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项。

因此,责任证明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证明材料等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如发生人身伤害,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受伤人员工资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价格证明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