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6 08:21:02浏览131次
一、根据201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2015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37元
2015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17元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015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61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2015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08元
二、2016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1.伤残赔偿金=被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法院所在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供养对象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供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用补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等。
7.误工费=误工费误工费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另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车辆停运损失、精神损害。
三、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补偿指标20年;
(2)从60岁到75岁,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
(3)75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补偿指数5年
四、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从60岁到75岁,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
(3)75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侵权行为特别恶劣,被侵权人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以适当增加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