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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是否属于残疾辅助器具,交通事故评残在哪里评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3 21:30:08浏览118次

一、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有哪些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残疾器具收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工作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六项伤残设备费:因伤残需要补偿设备的,按照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热门设备费用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损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六项残疾器械费:残疾受害者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准备假肢、滑板车等辅助器具的,按照持有医院证明的家用普通器具费用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支付

在对残疾矫治器进行补偿时,要注意:一是对部分残疾矫治器或残疾替代器官(如义眼、假发、假肢)进行充分补偿;二是需要更新的辅助器具,如需要配备假肢的,考虑更新费用,16岁以下的限制在10倍以内;50岁以下,限7次;年满50周岁的,限4次,一次付清。标准根据民政部门制定的国内流行电器标准确定。

在实践中,残疾辅助器具的付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付费;另一种是定期付款。定期赔付是指判决明确了定期赔付的时间、方式和赔付标准。受害人存活几年的,赔偿几年,对双方都合理。然而,定期支付赔偿对受害者及其家人有一定的风险。最重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有能力一直支付。所以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损伤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设备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设备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应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赔偿权利人因超过护理固定期限、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准备辅助器具,或者不具备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赔偿义务人以定期支付方式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应当提供相应的保障。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支付能力和提供的担保,确定以定期支付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每期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实施期间相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支付金额相应调整。

定期支付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寿命支付,不受本解释中赔偿期限的限制。

相信大家之后或多或少都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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