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5 07:54:05浏览82次
哪些农村户口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额按城镇居民标准处理。
哪些证明可以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
1.暂住证/居住证;
2.银行存折/银行卡交易记录;
3.居住证明(加盖村委会/社保委/流动人口管理站/派出所公章);
4.工作证明;
5.劳动合同;
6.工作证;
7.社保记录;
8.实名手机通话记录;
9.房租、水电费、环卫费、治安费等证件;
10、水电账单;
11.既往病历和发票;
12.汇款单、订单、收发货单、邮寄清单、快递封面等。
13.购物券和保修卡(如手机、自行车、家电、餐饮发票等。);
14.商场,超市会员卡,忠诚卡等。
15、美容、spa、洗车、健身等年卡和VIP卡;
16.行业证书;
17.购买商业保险;
18.购房合同/房产证;
19、流动人口结婚证;
20.旅游合同;
21.网购发票和快递订单;
22.交警罚单;
23.完税证明;
24.通讯记录清单(实名注册系统号);
25、车辆加油证明;
26.飞机、火车、高铁等实名车票;
27.报告网络清单;
28.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证明;
29.献血卡;
30.房东、老板、工人、邻居出庭作证;
31.献血卡;
32.事发时孩子的病历;
33.孩子在事发时有接种证明;
34.孩子在事发学校的出勤证明/学费收据/成绩单/证明;
35.事发现场“衣、食、住、行、作、生活痕迹”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伤残赔偿自自伤残之日起二十年内,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相对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